摘要

元伦理学理论的主要分歧之一在于是否存在独立于行动者心灵的实践理由,建构主义者认为,实在论和表达主义的错误在于从理论理性的视角出发来研究行动理由的本质,相反,我们应该从实践的视角来理解其本质。本文将说明,实践视角下的行动理由有两个根本特征:构成性要求和行动者立场。这两个特征表明了建构主义与另外两种元伦理学理论的差异并指出了后者的根本错误,建构主义既不同于实在论,它否认存在着独立于行动者真实立场的理由;建构主义也不同于表达主义,它认为规范性的体验对行动者来说是原初的、不可还原的。因此,我们只能从行动者的立场内部来理解那些对行动者的理由形成限制的构成性要求,不能跳出实践视角来解释行动理由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