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以其"科学、公正"的形象在诉讼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证据作用。鉴定意见作为言词证据,需经过质证并接受证据评价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根据。鉴定意见评价方法的选择应当坚持科学与真相的目标,遵从公正与效率的价值,采用合理与规范的制度,运用法庭质证、重新鉴定、同行评议等不同序列的方法,保障司法鉴定的科学性,进而实现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