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框架。随着乡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乡村的群众组织、普通村民、公益组织、社会精英都逐渐在乡村治理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而且乡村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聚集多方的智慧和力量,因此治理主体多元化是未来乡村治理的发展趋势。尤其在当前健全“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框架下,需要引入更多主体力量积极参与到乡村社会治理中才能最终实现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