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社会利益多元、观念分化、风险弥散骤增的社会政治生态,强调通过政府强制实现法律义务的对立型行政执法模式在执法合法性和有效性方面受到挑战,现实的执法过程摇摆于"执法不力"与"执法过力"之间。以主体多元、平等尊重、沟通合作、方式多样为特征的行政合作执法方式,能顺应当前的执法生态,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构建合作型行政执法模式,要确立以利益引导的执法观念,强化执法中的风险规制,丰富履行辅导等执法方式,完善执法协商程序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