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债券市场在金融体制改革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推动我国债券市场改革尤其是多级托管制度的建立有着强烈的现实需求。但如何界定各方当事间的法律关系尤其是名义持有人的法律地位成为所有相关制度设计的核心所在,与境外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缺乏多级托管模式名义持有人的权利义务清晰的界定。因此,有必要在立足我国实践的基础上,对境外经验予以合理镜鉴,以完善我国债券市场乃个整个证券市场多级托管制度。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