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10月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引入了缺席审判制度,该制度对于解决海外追赃这一难题具有重大意义。但是,缺席审判制度是以牺牲程序正义为代价的,因此存在天然缺陷并需要配套的规制和救济机制进行完善,但我国在此存在疏漏。美国Cosby v.US案件作为缺席审判的典型案例,对中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其中,该案反映出的缺席审判决定的谨慎性以及适用条件的严苛性对我国缺席审判制度程序完善和权力体系构建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基于此,缺席审判制度的完善应当首先厘清各类案件的适用范围,在此基础上强化诉讼程序的规制作用,同时加强保障被告人的程序性权利并匹配完善的救济制度和相关规则、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