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写作中运用记叙这一基本的表达方式时,既要注意记叙的完整性,又不能照抄客观生活的实际过程,"事"无巨细一一"叙"来,必须注意对某些无特点的"一般性过程"、人物的一些"正常的动作行为"以及那些貌似不同实则重复的情节等进行必要省略,这样才能使记叙精炼不拖沓,又可以增加一些波澜,使之更具可读性。

  • 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