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十三五”时期,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不过,在政府应急采购法律制度建设方面,仍然有待提升。特别是2020年初突然暴发的新冠疫情,使政府应急采购领域的制度建设问题随之凸显,对现行政府应急采购法律制度的弊端进行探究,对已有的法律规章及创新性应急规范加以完善,构建系统、完备、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采购法律体系便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