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九民纪要"中关于公司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中一个重要关注点就是注重对各方利益的平衡。在对赌协议、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清算人义务责任的裁判思路中,都体现出了对投资人、公司、债权人、股东的多元主体利益平衡。注重利益的多元、相对平衡是商法与民法的显著区别之一。民法利益平衡的目的在于寻求公平,商法利益平衡的目的在于维护效率。民商两法在利益平衡上存在不同的原因主要在于逻辑起点、交易模式和主体间存在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