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使用武力属于海上执法中的非常态行为方式。"鲁烟远渔010号"是近年来又一例中国渔船在他国海上执法中遭遇武力攻击的事件,由于国际法并不禁止在海上执法中使用武力,故沿海国使用武力实施海上执法存在法理基础。国际法中对使用武力执法存在诸多限制,并存在与之相关的国际判例,以武力方式实施海上执法,需要严格遵守国际法中的程序性及实体性规范。分析沿海国海上执法中武力使用是否合法,核心在于使用武力行为是否遵循了国际法中相关限制性要件。在"鲁烟远渔010号"案中,阿根廷以非法捕鱼为由,在海上执法中对其使用武力欠缺合法性基础,不属于使用武力自卫与排除妨碍,在武力使用程序规则方面存在瑕疵,在使用武力程度方面不符合国际...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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