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有赖于有序的竞争秩序。鉴于横向垄断协议极大地破坏市场正常有序的竞争,阻碍了技术创新并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有必要调查反垄断法中对横向垄断协议的审查方法和制裁措施。然而,发现反垄断执法机构由于受监管双方信息不对称影响,难以监管判定横向垄断协议。同时,现行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规制措施缺乏对违法企业具体责任人员的追责,最终造成无法形成对横向垄断协议的有效威慑。为此,本文提出了完善横向垄断协议实质性评估和审查、建立和完善综合性反垄断规制措施和制度的补充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