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一、免去刘贵祥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职务;任命裴显鼎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二、任命姜伟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庭长。三、免去姜启波的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任命郑学林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四、任命颜茂昆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五、免去康瑛、陈朝仑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