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加强人民政协协商专业化建设,能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优越性和生命力,实现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当前,人民政协协商专业化建设中仍然存在专责履职“职能模糊、责任虚化”、协商主体专业化不强、协商专业平台不够丰富、协商专业化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必须围绕“专”字下功夫,如强化专责专职、丰富和拓展专门平台、建立健全专设制度、打造和培养专业队伍、培育和营造协商理性的专有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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