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4年《预算法》第12条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是对现行单一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一种改进,是指在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建立健全跨年度的、合理的平衡机制,实施依法征税,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按照一般的理解,跨年度预算平衡有以下的含义:一是预算编制要考虑跨年度平衡。财政收支预算因政策需要可编列赤字,但应在政策推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