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条约政策颇为复杂。它宣称在"革命外交"方针指导下,确定改订新约政策。"革命外交"方针源于孙中山的反帝废约思想。孙中山逝世后,广州国民政府采取反帝废约政策,明确反对修约。武汉国民政府一度采取了比较激进的"革命外交"方针,但并非一贯到底,条约政策有由"废约"到"修约"转变的倾向。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宣称遵循孙中山遗志,采取革命外交方针,坚持"废约"政策,但又宣布取消不平等条约"将采正当之手续",要经过"谈判"程序,并且将遵守"国际公法"。这种政策在王正廷担任外交部长时最终定为"改订新约"政策,宣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重订"双方平等互尊主权新约。"改订新约"政策是在"废约"名义下进行的,具有一定刚性原则,但其内核是"修约"。它是激进废约方式与温和修约方式的折衷。因此,"改订新约"与"革命外交"方针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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