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油气督察员制度是油气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陆续颁布实施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由初始国家石油公司兼有管理职能,至2019年实现了油气和非油气由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统筹监管。2001年8月油气督察员制度建立以来,已在全国聘任七批油气督察员,累计2 400余人。油气督察员参与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增强日常监管和服务力量,促进矿业权人履行义务;加大部本级油气督察力度,完善了部省联合模式;在油气竞争性出让到期考核及油气改革试点中充分发挥作用。同时,油气行业生产环节复杂,监督管理难度大,督察员水平尚待提高;督察员管理制度需完善,公示办法正在修订;油气体制改革给油气督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形势下油气监管任务艰巨。建议油气督察员提高站位与专业水平,不断创新手段;跟进制度修订,完善油气督察员制度;进一步加强油气矿业权监督管理转变,推动油气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