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已有各种模式的金融控股公司二、三百家,但由于立法滞后,监管机构各自为政,使得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处于了半真空状态。因此,我国必须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抓紧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规制,以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营活动,提高金融效率,以保障我国的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