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的体制改革过程中,虽然每次的财政体制改革都赋予了地方税体系以新的内容,但从制度层面看,地方税体系的建立并没有纳入规范化的轨道,缺乏宏观格局的战略思维,致使中央与地方以及地区间财力划分充满人为色彩。实行分税制以来,实际上发达地区财政为中央"提高两个比重"做出了一定程度的牺牲,制度激励效应开始递减。然而,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进入了全面完善的阶段,必须研究如何完善地方税体系。本文以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体系运行状况为分析基础,对我国税权划分、地方税种设计等地方税体系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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