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调整、辨析《岳麓书院藏秦简(肆)》“县官上计执法”令文的句读和结构,解读其内涵,并参证其他简牍材料,可勾勒出秦县上计事务的面貌。令史等属吏前往郡府或执法府上交计文书,是为“上计”,县丞统领年度统计事务,是为“将计”。县之志、课文书由负责的令史各自分批送往郡府,接受校验和质询。随着国家统治的开展,一方面,年末需要上交之物日益增多,规定蕃滋;另一方面,国家又试图通过“与计偕”“柀兼上”等律令精简上交文书的批次与负责人员。“县官上计执法”令文当是这一反复过程中的产物。秦代官府的年末统计与上报工作乃是多样多次进行,随要求变化不断调整,应视作一个以“上交计文书”为轴心、不断变化其外延的事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