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教师专业发展先应追求“格”“律”。格律的严格规定应视作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成为每位教师都应严格遵守的规则。一如学生应遵守“学生守则”一样,教师也应遵守“教师守则”。诗词违背或缺失了格律不成其为诗词,同样,教师违背或缺失了应有的规则、规范,就不能成为教师,更不可能成为好教师。无疑,教师应当用“格”来“律”己,让教师“懂格”“守格”才能“入格”,进而升“格”、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