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论述了汾河灌区的主要供水概况及由于社会发展而凸显的运行困境。汾河灌区现行的农业供水价格一直执行的是2005年7月晋价商字〔2005〕186号文件批复的农业水价,但由于农灌水价长期不到位,灌溉运行成本逐年递增,从2005年开始,汾河灌区财务运行出现亏损,陷入了社会效益巨大、自身效益低下的怪圈。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文章根据《意见》文件精神,从多个角度指出了汾河灌区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