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试图解答的核心问题是,霍布斯在分享了博丹主权国家理论中某些关键思想的同时,如何又建构出一套完全不同的国家学说。霍布斯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博丹的绝对主权理论,但博丹的国家始终是具体的历史国家,而霍布斯的国家则具有非历史性与抽象性质。为解释二人学说间的根本差别,本文首先考察了历史在博丹与霍布斯建构政治科学过程中扮演的不同角色,然后分析了二人理论中作为国家质料的人的性质,最后展示了这两种国家理论模式如何影响现代西方世界对于政治的理解:博丹奠定了比较政治学的可能基础,而霍布斯则试图建立一种超越历史与时空、可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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