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商务部日前发布公告,即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日本企业税率40.5%,美国企业税率为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