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赣府厅发[2018]11号2018年2月12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