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现状、问题与对策

作者:王华; 郭红燕; 黄德生
来源:中国环境管理, 2016, 8(01): 83-91.
DOI:10.16868/j.cnki.1674-6252.2016.01.017

摘要

环境信息公开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它不仅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前提条件,也是推进我国环境管理工作全方位提升的重要手段。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近年来进展迅速,但仍存在关键性环境信息严重缺失等现象,不仅无法满足社会及政府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有时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稳定。本文从政府、企业、社会的不同层面和不同角度分析了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并在此基础上从法律法规、组织监管和沟通协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进建议,包括:1加强组织领导,任命副部级官员主管环境信息公开工作;2推动国务院出台《环境信息公开条例》,推动各类环境政策法规纳入信息公开条款;3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互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4建立主要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刺激企业改进环境表现;5加强对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评价及表现公开;6加强各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能力建设;7实现环保部及环保系统内部数据信息统一管理、协调共享;8全面改善环境数据质量;9细化环境信息公开政策,包括环境风险及健康信息公开政策;10加强与其他部委关于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合作与协调。

  • 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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