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法治"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它的问题,那就是未能展现出地方法治发展的理想样态。囿于我国独特的压力型体制,地方法治发展出现了地方政府法治公信力缺失、立法保护地方利益、地方忽视程序法治、地方法治指标考核不良竞争等弊端。因此,亟须转变地方法治发展方式,逐步消除压力型体制的弊端,实现地方法治的回应型发展。应从凝聚国家法治与地方法治互动的共识、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培育回应型法治元素、构建回应型评估指标体系等多个层面,构建回应型地方法治。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