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40余年的科研诚信建设过程中,“自律”与“他律”建设均存在不足,两者没有形成有效协同。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更好地发挥科研诚信系统的整体协同效应,需要运用协同学理论,对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系统进行分析,探求系统内部协同机理,促使科研诚信“他律”和“自律”在合作过程中产生协同效应,并通过优化科研诚信建设子系统各要素,加强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合作,发挥科研诚信建设系统的最优协同效应,进而构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全方位协同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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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