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政发[20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新建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有关司局: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要求,我部对《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农政发[2014]3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