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闽政办[2019]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关于切实改进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1月30日关于切实改进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