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与2001年的非货币性交易准则比较,引入了"公允价值、商业实质"概念,确认损益的方法发生了变化。但其在理解和执行过程中,还有补价金额的确定、按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确定补价金额补价率的确定、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处理、在满足按公允价值确定换入资产成本条件下换出资产产生的损益的计量等方面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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