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具有法律规范的静态性,更有见诸于维护或争取公民权利各种行动的动态性。民族国家与公民个体通过观念、制度和行动三种维度来形塑两者的互动模式,互动的过程既是公民主张权利的实践,也是民族国家实施治理夯实政治合法性基础的过程,两者之间是一种互存共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