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标恶意抢注是一种行为目的、方式手段具有不正当性,行为结果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商标抢注。现行《商标法》对商标恶意抢注的规制是以注册审查和取消注册为中心,但规制体系化程度低、规制内容不完善等问题导致法律规制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在我国屡禁不止。为更好地规制商标恶意抢注,充分发挥商标的制度功能,应从体例和内容两方面优化完善商标法的规制措施。一是体系化改进规制条款,以诚实信用原则为纲构建总分体例;二是完善规制内容,重点围绕商标的真实使用义务来健全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制度。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