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效益债券作为一种地方政府融资制度创新,能够助益地方政府走出资金困境。其核心意旨在于政府仅为效果付费,实现地方政府融资方式创新与债务控制的双重目标。我国已有地方政府运用社会效益债券进行融资,但其属性不明引起合规性风险、监管缺位以及投资者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基于此,建议先将社会效益债券定性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而后从地方实践需要中寻找突破口进行制度建构和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