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识别技术在为人类社会生活带来一定便利的同时,也隐含着权利风险与殷忧。将该技术引入权利分析框架中可发现,作为特殊的生物识别信息,面部信息承载着人权、人格权及个人信息(权)等三重维度、不同位阶、逐层嵌套的基本权利及具体权利,需要明确面部信息的权利属性,有效区分该技术带来的不同层次的权利风险,并从国家、社会和个人等不同主体角度对该技术层次各异的需求出发,适度且综合运用比例、诚信和自愿等三大原则,有效规制该技术在个人权利方面带来的安全风险,保障合理应用,并促进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