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提出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既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制度框架支撑与内生动力驱动,也从侧面凸显了加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紧要性。基于“低组织化”“碎片化”“被动化”“内卷化”的问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理应妥善调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协调、治理层级提升和治理重心下移、治理方式刚柔并济及制度的“良法”与“善治”这四组逻辑关系,进而从总体思路、价值基石、治理主体、治理方式、功能结构等方面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