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进程中面临难以为继的困境。以项目制为基础的产业扶贫方式使政府得以将企业作为国家资本"代理"嵌入贫困村参与扶贫;为了激发村庄的内生发展能力,地方政府以政治精英下沉嵌入和村庄内生嵌入的方式,引导扶贫干部、合作社、大户三大重要的扶贫力量参与到产业扶贫中,带动贫困村产业发展和解决贫困问题。但基层政府对"短平快"效果的追求、企业纯粹逐利进入、村庄共生关系淡化及贫困户被动的策略性接受,破坏了这种嵌入性带来的结构性转变,造成产业扶贫中产业发展与脱贫目标的靶向偏离、贫困户实际创收有限、产业扶贫难以为继,形成一种脱嵌式产业扶贫。因此须构建一套完整的对产业扶贫参与主体的监督、考核、激励机制,努力探索开发扶贫目标下农户能普遍获得资源和项目成果公平性分享的制度安排,以期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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