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赣府发[2018]40号2018年11月29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现就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