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已成为当今社会各界的共识,国家对未成年人罪犯的追责方式也正趋于轻刑化、非刑罚化和非监禁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以来,在“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背景下,如何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能力、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成为了检察机关必须重视的问题。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现状来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工作存在着应矫未矫、监督力量不足、监督效果难以保证、监督专业性欠缺、公检法司协作不足等问题,需要从优化考核指标、整合社区矫正资源、丰富监督方式、总结实践经验和建立多方协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以应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困境,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督与保护。

  • 单位
    湖北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