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执照”与家长教育问题审思

作者:高德胜
来源: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 45(01): 94-101.
DOI:10.13451/j.cnki.shanxi.univ(phil.soc.).2022.01.011

摘要

中小学总有教育家长的冲动,这种冲动表现在"家长执照""家长学校"等所谓创新上。家庭比学校古老得多,家长过去一直主导着子女的教育,但如今家庭、家长的教育地位前所未有的下降。中小学及其教师教育家长的冲动正是家庭、家长教育地位下降的反映。问题不是不能教育家长,而是谁有资格教育家长。家长教育属于成人教育、非正规教育,只有成人教育机构才有教育家长的资格与能力。对中小学及其教师来说,家庭、家长是与他们处在平行位置的平等教育主体,是合作的对象,不是教育的对象。中小学及其教师从事的是基础教育,不是成人教育,不具备教育家长的资格与能力。越界而教,不但无益,反而有害,包括削弱家长的教育能力,放大学校教育体系的缺陷等。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