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政办函[2018]12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 3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