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中期,美国在空气污染控制方面经历了一个联邦政府干预不断扩大的过程。最初,人们将空气污染视为地方问题,治理空气污染被认为是州和地方政府的职权。由于地方利益的不同,地方政府治理空气污染面临诸多困难。20世纪50年代中期,美国联邦政府开始介入空气污染控制问题,并一直和地方政府及工业集团的利益进行博弈,并于1967年通过了《空气质量法》,扩大了联邦政府对空气污染控制的干预权力。1970年,尼克松政府通过《清洁空气法修正案》,联邦政府对空气污染控制的干预权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政府干预的扩大与人们对空气污染问题性质以及环保目标重要程度的认识密切相关。空气污染成为全国性问题,环境保护成为独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这是联邦政府在空气污染控制领域有效扩大干预行动的前提。20世纪5070年代联邦政府干预的不断加强为20世纪80年代后期美国空气污染问题的基本解决提供了必要条件。
-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