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通讯(信)作者的著录要求,即联系人、课题负责人、在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和具有高级职称,对北大核心收录的16个体育学期刊进行查阅,分析发现:(1)标注通讯(信)作者的项目标注率大部分在90%以上,结合项目标注率和通讯(信)作者的著录信息,可判断通讯(信)作者的著录整体符合要求;(2)期刊标注率达到100%,平均篇数标注率为58.0%,且所有期刊只标注1位通讯(信)作者;(3)只有《体育科学》和《中国体育科技》采用“*”对通讯(信)作者在作者署名处进行显著标注,其他期刊未标注;(4)有9个期刊使用“通信作者”,6个使用“通讯作者”,1个混合使用“通信作者”和“通讯作者”;(5)通讯(信)作者的著录信息各期刊之间缺乏共识,有10个期刊未标注通讯(信)作者的联系方式,年龄、学历、职称和导师类型的著录表现出一定的随意性。研究认为,我国体育学期刊通讯(信)作者著录的主要问题在于著录格式的不规范、不统一,建议在继续确保通讯(信)作者著录要求的同时,期刊管理部门和期刊协会对通讯(信)作者的具体称谓、标注形式和著录格式应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统一。

  • 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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