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儿童权利保护的现代观念和法律意识正在逐渐形成,儿童权利保护虽已取得了重大进步,但现状依旧不能令人满意。因此,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必须突出儿童权利的法律地位,推动立法机关建立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同时,政府应该鼓励、规范、发展儿童权利保护的社会组织,严格落实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责任,唯此,才有可能彻底贯彻落实"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切实保障儿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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