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是宝鸡市高新区境内重要河流,按照河流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要求,对清水河纳污能力进行核定。结果显示,清水河主要污染物限制排污总量为COD 53.2 t/a,氨氮3.85 t/a。对清水河合理设置入河排污口、保护河流水质有重要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