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五四"时期的国家法律外译工程旨在将1902年晚清"变法修律"以降、特别是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国法律改革成果通过西方通用的英文和法文等语言展现,以更有效地向列强证明中国的法律制度在经过改良后已趋同于西方,从而敦促各国履行废除在华"治外法权"的承诺。本文意在梳理"五四"前法律外译情况,"五四"时期法律外译的动因以及这一时期主要法律翻译机构和代表性译者,重在说明"五四"时期的法律外译活动意在服务于国际国内政治需要,带有明显的反帝性质,明显有别于同时期的文学汉译活动。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