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在主流商业类型体系创作内颇具个人化风格的导演,曹保平在其导演的一系列犯罪片中塑造了一个个独具特色的警察形象,或粗粝,或邪魅,或土里土气。不管出场时间长短,不管在叙事链条中参与度大小,这些警察形象都成为曹保平电影显著的标签之一。除了完美契合影片的基调,这些形象的去符号化意味,叙事进程中有意无意的缺席,以及尽在掌握的终极审判,都以一种反类型化的方式完成了类型化的独特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