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之总则编,通过"提取公因式"的办法,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进行了扬弃,顺应我国法治进程,创新性地完善了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辅助、国家监护为保障的、与其他法律部门相互契合的多层次监护体系,极大地保护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国家的人文关怀与担当,对维护社会家庭和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