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市监发[2021]74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管理,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用安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安徽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