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强调,检察机关"十四五"时期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企业规制司法制度。这一制度的出发点是贯彻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其立足点是抓好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依法可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涉案企业及其责任人须承诺并践行可管控的整改措施;其最终落脚点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①其中,如何对涉嫌犯罪的企业作出不起诉处理,司法实践中目前较常见的是对一些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