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正义的本质在于促使教育领域中的各个成员完整性的实现。人的完整性的实现依赖于主体间的相互承认。教育正义要求建构一种承认秩序,每种正义诉求应是对承认的诉求。教育承认正义是以"承认"为规范,包含经济领域的分配正义、文化领域的承认正义和政治领域的参与平等正义三个维度,以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均衡配置,给予学生关爱、权利尊重、个性赞许,教育共同体中主体间的平等参与和民主对话为目标,以教育资源的分配平等原则、教育资源的分配差别原则、教育资源的分配需要原则、"爱"为核心的需要原则、"权利承认"为核心的平等原则、"个性赞许"为核心的成就原则、独立自由原则、参与平等原则和民主对话原则为指导,以人的"尊严"实现为最终目的的多元正义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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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州市教育研究院